栏目分类

咨询热线

15308460011

以案说法|小区业主能在公共绿地种菜吗?

MAIN20220816081700043746984970


案例

老王在小区公共绿地中自行种植了葱和韭菜,不久前,物业在小区内张贴通知,告知业主在十日内自行处理公共绿化地内种植的农作物,否则将集中清理。随后,物业将老王种植的葱和韭菜清除,并进行绿化。老王认为,公共绿地归业主所有,其作为业主有一定的使用权。老王的观点合法吗?

以案说法

不合法。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,“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”由业主共同决定。本案中,老王的行为并未经过业主表决同意,故老王无权利用公共绿地种菜。

 

 

MAIN20220809100100014638665446


上一篇: 以案说法|弄坏别人丢失的物品,要赔偿吗? 下一篇: 以案说法|城里人可以到农村种地吗?
温馨提示: 本网站需输入密码才可访问
密码错误, 请重新输入!